如何办理申根签证?
一、如何办理申根签证?
一般来说,办理申根签证,需要注意两点,第一点就是申请原则,第二点就是申请办法。申根签证的申请原则: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意指申请签证时只能提供前往该国的行程证明),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根据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主要停留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在无法确定主要停留国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入境国家的签证。根据普遍的经验,申请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的签证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很可能导致使领馆直接直接拒绝接受申请。
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以下几种: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
二、申根签证是什么意思?
申根签证(European Schengen Visa),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协议规定了单一的签证政策,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可以多次进出其会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因此,前往西欧德、荷、法、比、卢5国旅行,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证即可。
目前申根协议国的范围,覆盖了西欧、中欧、北欧和南欧等15个国家(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
三、申根签证是什么 欧洲申根旅游签证国家有哪些
欧洲申根旅游签证国家 欧洲申根旅游签证(如果使馆没有特殊限制,持有申根签证可以通行欧洲24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挪威和冰岛)一.不需要面试的申根国家:01.比利时.02.奥地利.03.匈牙利.04.斯洛伐克二.两次去过申根国家的不需要面试的国家:01.德国.02.荷兰三.一次去过申根国家的不需要面试的国家:意大利. 签证种类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国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直接申报签证 到这25个申根国,凡是申请以短期停留为目的而得到的签证,都是多次出入的申根签证。3个月之内(不包括3个月)都算短期。一般从哪个国家入境或者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长,就向哪个国家的使馆申请申根签证。如果不是去一个国家,同时还要去好几个申根国,那么就在申请申根签证的同时递给所要去的这些申根国的邀请信,使馆会根据你在这些国家一共所需停留的时间,给你相应的允许停留天数。你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停留时间),在这25个国家中穿梭往返,一路绿灯。例如,虽然你在德国使馆申请并得到申根签证,但你第一个入境国不一定是德国,你可以选择这25个国家中任何一个国家入境和停留。
四、荷兰申根个人旅游签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张2寸白底证件照(其中1张扫描后退回来)
・填写好的申请表
・新旧护照原件,新护照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翻译件
・户口簿复印件,翻译件
・结婚证复印件,翻译件
・英文版在职证明
・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翻译件
・海外医疗保险复印件
・6个月银行流水单
・行程单
・机票预订单,酒店预订单
・英国签证复印件
・给签证官的一封信
五、什么是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它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截至2007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4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