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包价旅游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找法网 其他合同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包价旅游合同内容和形式,以及旅行社在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说明义务的规定。
在各国立法例上,包价旅游合同的名称不同。德国、日本称为“旅行契约”、“旅游契约”;欧盟称之为“一揽子包价旅游合同”,英美国家多称之
为“一揽子旅行、一揽子旅游、一揽子度假”等,以突出旅游由多项给付结合的特征;《关于包价旅游合同的布鲁塞尔公约》则称之为“组织包价旅游合同”,突出
旅游经营者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特征;我国旅游界习惯上将此种合同称为“包价旅游合同”,侧重强调旅游的总价支付特征。本法采纳了这一名称,强调的也是招
徕、组织、提供多项服务、总价支付的特征。
关于包价旅游合同,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安排行程是包价旅游合同的必备要素。行程安排是包价旅游合同区别于委托、居间等合同的根本点。旅行社一些单项或多项代订等经营活动,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二)旅游经营者根据旅游者所定计划来安排行程,虽不是“主动和预先组合旅游服务”,但应该属于包价旅游合同的范畴。
(三)包价旅游合同没有关于旅游时间的限制。“一日游”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也不涉及过夜问题,但却具备安排旅游行程、提供两项以上服务等特征,实践中也亟须法律规范。
(四)包价旅游合同中旅游服务既可以是旅行社自己提供,也可以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
二、游客和旅游团之间需要签什么合同
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就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构件包括: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游客签约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如果在旅途中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游客可拨打各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或全国假日办联系;如因团队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60天内,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管部门投诉。
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时,要注意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预付款后的承诺、活动日程、游览项目、用餐标准等加以认真考虑,仔细签约。不同品牌、不同服务、不同线路会有不同的价格,消费者要根据消费能力决定参加什么样的旅行团队。有的团队虽然标价低,但加上自费项目、导游小费等,实际付出并不低,而其行程往往又会大大“缩水”,低团费不过是部分旅行社吸引游客的一种手段,过低的旅游价格难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消费者不要片面追求低价位,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凡在国内旅行的,无论到什么地方,购买什么商品,都要向经营者索取凭证或发票,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即:12315。
三、签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你,我是旅游包车姜师傅,如果你是参团的话 ,旅游合同对旅行社及游客双方都是平等的。旅行社根据旅游合同提供对等的服务,游客根据旅游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并且也有履行一定义务的责任。我们会为游客提供全国通用旅游合同范本,让你在与旅行社签署合同时胸有成竹。
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游经营者(通常是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查看对方《许可证》、《营业执照》,以确定对方行为的合法性。
二、 注意合同内的细节问题。
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所签合同应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旅游合同中应明确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客运汽车一项,应就其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多少座等内容进行描述。
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行程包括的景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标准间”一词只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当住宿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有无电视机、有无电话等设施、设备。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应注意下列项目属游客自理费用,不算做旅游费用:
旅程表中未列项目开支:例如,在固定旅程外所安排供游客自由参加或游客自行追加的游览项目或节目(含园中园门票)。 旅程中火车或轮船上的用膳费。 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 属于游客个人费用,如行李超重(件)托运费、饮料及酒类、洗衣、电话、电报、传真、私人交通费、行程外购物活动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自行给予提供个人服务的小费。未列入旅程中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等。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三、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不要随意解除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由此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因此旅游者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即一旦合同签订,便不但拥有权益,也负有履行合同的相应义务。否则不但玩不好,可能还要赔钱。
希望可以帮得到你。